“劳动仲裁委给我作了主”


近日,离石区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运输队职工武某来到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紧紧握住劳动仲裁委员会主任李青青的手说,没有你们的帮助我的事情一时半会解决不了,真是太感谢了!武某久久不愿松开手,感激之情溢于言表。2010年10月27日,武某在上班期间因皮带机辊轴发生故障,在修理过程中致使左足被砸伤,左足第四趾骨骨折。出院后武某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向有关部门提出申请,被确定为工伤十级伤残。事故发生后,武某多次与公司就工伤伤残赔偿事宜进行协商未果。一件普通的工伤事故理赔久拖不结,当事双方互不让步,劳资矛盾进一步激化,不仅引发了当事人上访的情绪,而且也带来了不良的负面社会影响。 三大活动开展后,武某来到了离石区劳动仲裁委员会,依法提起劳动仲裁,请求依法裁决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其终止劳动合同赔偿金及医疗期工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医疗补助金、就业补助金和医疗费、陪侍费、伙食费等共计 137251.5元,并提交有关证据材料。 接到武某的申请后,该区劳动仲裁委员会快速立案,本着依法快速处理、着重调解、公正裁决的原则,迅速进行处理。经过审查、复核和审批后,武某的工伤赔偿案件我们决定立案受理,同时,我们当天就向某煤业有限公司发出了应诉通知书,李青青说道,经过与当事人双方沟通、调查、核实情况,我们利用‘三大活动’期间开辟的劳动仲裁绿色通道,尽快立案,尽快受理,缩短案件处理时间,简化程序,就此案积极进行了调解。李青青多次召集双方当事人,耐心解释政策,释明法律风险,进行说服教育,缓和双方的紧张局面。最后,双方当事人就工伤伤残赔偿事宜协商达成一致,由煤业有限责任公司支付给武某一次性医疗补助金、一次性就业补助金及医疗期待遇、医药费和二次手术费等共计90000元,有效地维护了武某的合法权益。某煤业有限责任公司企划部副部长说,区劳动仲裁委在既不伤害企业利益的情况下,又让农民工满意,作为我们企业来说,我们对这次事件的处理非常满意! 李青青告诉笔者:对劳动部门来说,构建和谐的劳动人事关系是我们服务的根本宗旨。在今年开展的大排查、大接访、大化解活动中,区人社局把三大活动办公室设在了区劳动争议仲裁委,既方便了我们快捷处理劳资纠纷,又极大地提高了办事效率。我们时刻牢记群众利益无小事,用人单位无小事,积极构建和谐的劳资关系,努力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三大活动开展以来,我们共接待来信、来访76起,涉及劳动者1024人,调解了劳资纠纷12起,裁决了2起争议案件。所有的来访案件都做到了100%处理,达到了劳动者100%满意,90%以上的用人单位满意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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