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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假回家探亲 回来岗位换人


日前,国企员工小杨请假回家探望生病的母亲,但等她回到公司的时候,却遭遇岗位换人,不仅如此,按照公司的扣罚标准,她两个月的工资以及保险被扣后,自己还要倒贴给公司3000元。被公司劝辞职并罚款的闹心事儿。 回家探亲21天 工作没了 85后女孩小杨是个旧市人,去年毕业后到云南建工集团第十建筑有限公司(下简称十建)实习,同年12月10日,双方签订劳动合同,她被分到十建第九直管部一项目部担任工程预算员。 小杨介绍,自己是独生女,母亲离异在家、身体多病,工作后每周七天都要上班,法定节日也不放假,今年3月到6月,她每月请一次假回家看望母亲,每次3天。6月17日,她母亲摔伤脚,当晚她向项目部吴经理提出请假,因不知母亲伤情,她在假条上没有写请假天数。 7月9日,我回到项目部,但岗位已有人顶替。小杨说,直管部负责人李主任和劳资员龚女士表示,她请假过多,已不适合担任当前工作,希望她主动辞职,对方称,请假没有工资,小杨3-6月共请15天假,辞职时要扣减工资;6月19日至7月9日共21天没上班属旷工,要按日工资三倍进行扣罚;公司为小杨代缴的七、八月份保险费(每个月834.67元),小杨要补给公司。 小杨介绍,她月工资2500元左右,5月和6月没有领。按照公司扣罚标准,总共要扣除8169.34元,自己得倒贴近3000元。 公司:建议主动写辞职申请 昨日中午,小编陪同小杨来到公司,十建人力资源部翟女士表示,建筑行业很特殊,工地上的人都没有休息日。旷工期间按日工资的三倍进行扣罚不是公司制度,但直管部有权规定。翟女士说,你自己写申请,直管部盖章后我们会按程序办结你的保险关系。 对于公司扣罚三倍工资,昆明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电话咨询中心的工作人员称当事人可以要求公司出示相关管理规定制度,也不要主动申请辞职,可以申请劳动争议仲裁;劳动者要有理有据,依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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