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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经理上任遭遇棘手难题:开除两个老员工


昨天,朱女士给时报打来电话说,她的母亲本来是一家大型餐饮企业的清洁工,前天经理突然要辞退她母亲和另一个阿姨。我们见到两个阿姨时,她们很委屈地说:我们没有偷也没有抢,没犯原则性的错误,为啥要辞退我们? 我们提意见,经理就说我们是讨价还价 昨天下午,我们在渝北区金龙路见到朱女士的母亲李女士和她的同事李阿姨,她们还穿着店里的红色工作服。两个阿姨很委屈,为什么得让她们走人?我们又没犯原则性的错误。李女士说,她们是餐厅清洁工,厨房过道要打扫,餐厅卫生要打扫,还要抹栏杆、洗厕所 我们平时工作已经忙得不得了,除此之外,还要传菜,我们既要打扫卫生,又要传菜,那要传菜组干啥?为此,她们保洁组没少跟传菜组的同事闹过别扭,她们认为,两个组的工作有交叉,谁干多一点谁做少一点都说不清。我们只是提了自己的意见,经理就说我们还讨价还价,马上就要办手续。47岁的李女士和52岁的李阿姨拿着每月1400元的工资,她们不想就这样丢掉工作。 员工之间何必相互为难 她们带我们找到餐厅的彭经理,这两个大姐跟传菜部的关系一直不好,我4月份来到这里以后,多次说要协调,不要互相为难。 他说,她们双方有时候就为厨房过道的地垫该谁洗都争论不休,如果全餐厅70多人都来找我,还干不干了?我和她们一样,都是打工的,我们身在职场就要有执行力。 为了解决这个矛盾,他新任命了一个组长,分管保洁组和传菜组,希望统一管理,融洽一点,但是目前还没厘清。 戴着眼镜的新经理 新上任就开除员工压力很大 彭经理看起来30多岁,今年4月才接任经理,这是国企的下属企业。他也没想到这两个大姐会叫来小编,既然小编来了就干脆说开,她们有自己的诉求,但我作为经理,得看你对企业有没有忠诚度,三天两头撂挑子要走,怎么能把工作做好?这次他开了比他自己大十几岁的大姐,并不是因为她们做事不行,而是她们的工作态度和职责上太计较。他说,职场不能为所欲为,个人要善于调节。两个组的人员做不到一起,就像把两只老虎关在一个笼子里,你拉开了还会扑上去,所以必须得开走一个,一边是2个,一边是5个,你是我,是开2个还是开5个?他还是决定要开掉两个李大姐。 彭经理新上任才两三个月,他坦言,压力还是有的,不开的话,工作不好干,开了,是不是自己太狠心,选择了最快的管理方式入手。 职场上谁多做谁少做别太计较 留下她们的电话,推荐她们去做新工作 彭经理说,忙的时候谁都有义务分担一点,他都抬过潲水、收拾过桌面这种最基础工作,很多行业都是这样的,每一个人都不能仅仅做自己的这一块事情,遇到要服务的客人,你还说,这不是我的职责?大堂经理陈女士说,两个大姐完全没必要太过计较谁多做一点、谁少做一点,7月1号开了会,两个大姐找到我说,要不轮起来做,要不甑子和托盘的活儿就不做了。她们带着气话说,你们要我做就做,不要我做我就走。为了不影响营业,她找机会和她们单独交谈。 昨天,彭经理再次明确对两位李大姐的劝退之意,我们都是职场上打拼的人,用人单位都愿意用听话的员工。两人十天前提出了不想做的意愿,我们肯定不会继续。但两个大姐均否认十天前说过我们不想做的话。 不过,彭经理又说:两个大姐工作还是很利索的,只是她们太较真儿了。我希望留下她们的电话,如果公司有新店开张,首先推荐她们去工作。 员工不服 将申请劳动仲裁 在彭经理提供的《劳动合同解除协议》上,甲方尚未填写,乙方一栏是彭经理写的两个大姐的名字,不过两人均未在合同上签字按手印。现在,两个李大姐都表示,是经理突然要辞退她们,表示不能理解。 《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有: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等等。 李大姐一方表示不服,她们表示将通过劳动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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