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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没签劳动合同,我就不认你这个员工

2017-05-27 08:00:02 无忧保
你没签劳动合同,我就不认你这个员工   为证明与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员工出示了收入证明、工资卡明细等证据打赢了官司   签劳动合同时可千万不能马虎,不然就会跟文中主人公王黔井(化名)一样,与东家闹上法庭后,公司却不认这个工作了半年的员工,原因就是因为拿不出《劳动合同》。   2010年6月1日,王黔井来到渝中区大坪一家餐饮公司上班,公司老板冯跃(化名)是王黔井的朋友,他受聘任培训主管,工资4020元一个月。公司一直没有与王黔井签订《劳动合同》。   去年3月25日,因公司一直没有与他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也没有缴纳各项社会保险,王黔井提出辞职。28日,王黔井到市渝中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结果支持了王黔井的申请要求。   餐饮公司不服,将王黔井告上了渝中区法院。庭上,王黔井向法院出示了收入证明、工资卡明细以及公司的通讯录、排班表等证据。   法院认为,综合各种证据,认定王黔井与该餐饮公司存在劳动关系。最后,法院判决该餐饮公司向王黔井支付工资3033.1元,并驳回了其他诉讼请求。   但昨日,重庆晨报小编从渝中区法院获悉,原告餐饮公司已上诉。

标签:   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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