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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历不属实就可以辞退员工吗?


“持之以恒”四个字是很难做到的,就像做这个案例总结,有几次想跟班主任说停一停,但是转念一想,值班牛人们也是坚守在牛人的岗位上,为同学们解答HR的工作问题;像HRQT、四月星光、凡尘HR、时风等13秋的牛人们,他们都能坚持帮助同学,乐于分享自己的经验,君子就实在找不到什么理由不去坚持做这件事,努力坚持做好一件事又何尝不是一种成就呢?!好了,一起来看看今天的案例~ 注:以下案例均来自于2013秋勤奋班【有问必答】 案例一:简历不属实就可以辞退员工吗? 牛人好,企业依照简历不属实就可以辞退员工么,不管员工在本企业工作时间的长短?(提问者:负数sd ) 牛人解析: 这个不是肯定的,如果辞退,可以对照以下几条是否有符合的: 一、单位规章制度中是否要求员工负有告知义务,而员工未告知的。并且规章制度程度合法,员工已知或者应已知。 二、在入职手续办理时,单位要求员工如实告知,员工签字确认的,例如个人声明等。 三、岗位有明确要求,员工伪造简历获得此岗位的其它证据。(2013秋本周值班牛人:HRQT ) 律师意见 【回复】虽然法律规定以欺诈的手段签订的合同属于无效的,但不能仅仅为简历不属实就辞退员工,1、入职有无签订声明(如有虚假,公司可辞退的声明);2、如入职时没有,公司的规章制度对此种情况有无规定,如有规章制度是否告知员工;3、如均没有,那么简历中虚假的内容是否对录取具有关键的影响,员工后续的工作表现等,综合确认是否可辞退。 【法律法规】《劳动合同法》 第二十六条 下列劳动合同无效或者部分无效: (一)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 (二)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 (三)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对劳动合同的无效或者部分无效有争议的,由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或者人民法院确认。(龙凌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案例二:企业可否向离职员工追回培训费用? 员工在职1年多,签订的是三年的合同,期间表现良好,13年底参加了外企业的技术培训不到一月时间,产生了费用并由单位报销。培训期间没有签订培训合同,员工劳动合同中也没有关于培训费用的明确规定。目前员工提出离职,企业想追回对其的培训费用。请问有什么办法?(提问者:yanghuilin ) 牛人解析: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的,可以与该劳动者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劳动者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向用人单位支付违约金,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人单位依照该条规定,对违反劳动合同约定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未完成约定服务期的劳动者可以主张违约责任,要求其支付未完成服务期限部分的合理损失,也即培训费。但是就该条“专业技术培训”的理解只应是指由用人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一定比例提取的培训费用,对劳动者进行花费较高的专业知识和职业技能的培训,而不包括必要的职业培训,比如正常上岗前必经的培训。(2013秋牛人:王泽强 ) 律师意见 【回复】不知贵公司对员工培训等是否有制度规定等,同时区分该培训是否属于专业技术培训等,如无证据支撑,一般很难得到支持。 (龙凌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案例三:停交休假期间员工的社保是否合法? 我朋友在一公司上班已有13年了,在2013年时由于身体原因开始休假,之后就跟公司协商自己缴纳社保,现在公司提出不让自己缴纳社保逼着我朋友离职,这一问题如何解决?(提问者:小王子365 ) 牛人解析: 1、如果员工在医疗期内,则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需继续购买社保及支付病假工资。医疗期详细规定请见 2、如果医疗期满,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公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需按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劳动者经济补偿。 故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给予代通知金及经济补偿金(以08年分段计算)(2013秋本周值班牛人:秋千笑 ) 律师意见 【回复】依据法律规定,企业职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要停止工作医疗时,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到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员工已上班13年,如无其他情况有12个月的医疗期。在此期间公司支付病假工资以及缴纳社保的。 公司不让其自己缴纳社保,无问题,因为法律规定这是企业的法定义务,由员工自己缴纳企业反而会承担风险。 结合上述牛人意见,我认为目前有如下解决方式:1、与公司协商,调岗(可能涉及降低薪资);2、如公司不同意协商,等待其按法律规定调岗(再结合实际情况处理);3、解除合同。(龙凌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案例四:员工在集团下的子公司调动要重新签订合同吗? 请问,员工与本集体下属公司签订了6年合同,期间工作岗位调动到集团另一家公司,这种情况的工作合同如何处理啊?(提问者:Fortalecer ) 牛人解析: 若另一家公司是独立的法人责任人,重新签订劳动合同,算首次签订。 另外,依据《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十条:“劳动者非因本人原因从原用人单位被安排到新用人单位工作的,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合并计算为新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原用人单位已经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新用人单位在依法解除、终止劳动合同计算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时,不再计算劳动者在原用人单位的工作年限。”(2013秋本周值班牛人:秋千笑 ) 案例五:如何合理的控制日常加班? 请问HRQT老师:关于员工日常加班的控制,公司因日常的维修加班加点较多,但是老板又不愿意给加班,该如何控制?(提问者:冰鱼之吻 ) 牛人解析: 老板不愿意给加班,HR在劝说无果的情况下,建议进行以下处理: 一、核定加班多岗位的工作量,看是否因工作量大而导致加班,如果是,建议老板增加人手或者分摊这些岗位的工作量,还可以增加这些岗位的工资; 二、公司加强加班的管理,因未完成工作导致加班的,不用理会;因工作量增加而导致必须加班的,可以由员工提出申请,领导审批方认可; 三、建议老板对加班多的员工给予调休; 四、在工资项目中,可以单独设立加班工资一项,对其解释是:其工作可能导致加班,因公司原因导致加班,由加班工资一项全包。 五、提高员工的工作效率,争取在工作时间尽量完成。(2013秋本周值班牛人:HRQT ) 律师意见 【回复】提示企业要注意加班公司的给付并且保存加班时间以及给付的记录等,以备不时之需。(龙凌辉律师提供,仅供参考) 我不是生产案例的,我只是大自然的搬运工! 请每一位HR同学爱护大自然,爱护三茅给予我们的学习环境,将好的内容主动扩散传播出去,让更多人从这里获得学习和收获。 我,能做到,你也可以做到的,加油吧! 更多精彩问答案例,勤奋班有问必答每天都在产生着!班级直通车:http://www.hrloo.com/class/qinfen/myclass 更新日期 案例主题 讨论入口 2014.04.09 合同到期不续签是否需要给补偿金? 点击参与讨论学习 2014.04.10 老员工退休,终止劳动合同要给补偿金吗? 点击参与讨论学习 2014.04.11 员工被胁迫要求辞职,如何维权? 点击参与讨论学习 2014.04.14 关于老员工工作年限分段计算的算法? 点击参与讨论学习 2014.04.15 工伤后员工不来上班,HR该如何处理? 点击参与讨论学习 ??更多勤奋班每日案例总结,可点击进入我个人页面查看!?查看全部案例?? 今天的五个案例和解析,哪个对你最有帮助呢? 欢迎评论写下案例的序号(1、2、3、4、5),我会将大家的喜好告诉牛人哦,以整理出更多适合大家学习的案例呢! (本文版权归作者及三茅人力资源网所有,如需转载或摘录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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