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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保挂靠”非劳动关系

2017-08-02 09:33:31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案例早报:张某与某劳务公司因确认劳动关系争议提起劳动争议仲裁,经开庭审理,张某提交了劳务公司为其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而劳务公司辩称双方为“社保挂靠关系”,并非劳动关系。后经仲裁委查明,双方不存在实际用工关系,遂对张某确认劳动关系的请求予以驳回。

  那么什么是“社保挂靠”?顾名思义,“社保挂靠”是指由于个人原因(如自由工作者),导致没有单位为其缴纳社保费,而自己又想办理社保,从而由代理机构(专门处理社保挂靠的公司)代其在挂靠单位缴纳社保费的一种行为。而该挂靠单位与该个人之间是不存在劳动关系的。

  所以找合法的社保代交机构进行社保挂靠,能保证社保不断缴,但是并不能提供相应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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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社保挂靠社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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