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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没领就去世了,怎么办?作废、充公吗?

2017-09-25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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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保险没领就去世了,怎么办?作废、充公吗?

 

相信不少人心里都存在这样的疑问,那我们不妨来听听专家们是怎么说的。

 

01

 

没领

 

问:

 

“你好,我有一同事还差几年就退休了,但是前段时间意外死亡了,那他之前缴纳的养老保险金怎么办?难道全部充公作废吗?还是可以退回?如果能退,该怎么退?”

 

答;

 

职工在职死亡的,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第十七条“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因病或者非因工死亡的,其遗属可以领取丧葬补助金和抚恤金”。

 

参保人员在职死亡的,应由法定继承人提供死亡人员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火化证明或死亡证明原件及复印件、继承关系证明资料(如户口簿、结婚证等)、法定继承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参保社保经办机构窗口办理,即时办结。

 

这是还未退休就撒手人世的情况,接着我们看看,退休后还未享受几年清福又离开而去的情况看,要怎么处理吧!

 

02

 

没领几年

 

问:

 

“假设我买了养老保险退休后,养老金没领多久就去世了,那我剩余的养老保险金就充公了吗?我的家人可以代我领取吗?”

 

答:

 

按现行养老金计发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月标准为个人账户储存额除以计发月数”,如退休年龄为60岁,“计发月数”为139个月。这意味着,一个职工若60岁退休,个人账户资金被领完时间是71岁零7个月。 根据国家养老金发放标准,个人账户养老金是按照退休后计发月数发放的,那么如果在领完自己个人账户养老金之前去世,自己剩余的养老金可以依法继承。经查询相关法律,《社会保险法》规定,“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而人社部《实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也明确,“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人死亡后,其个人账户中的余额可以全部依法继承。”

 

03

 

趁年轻,买商业养老保险也是不错的选择

 

为什么要备商业养老保险?因为其有着独特的优势……

 

个人商业养老保险只与投保时保险合同上约定的年龄有关,与工作退休时间无关。

 

缴费灵活:商业养老保险有多种缴费方式,除了一次性趸缴外,还有3年、5年、10年、20年等几种期缴方式,投保人可结合自身的收入水平和财务规划选择合适的缴费期

 

回报明确:只要确定自己希望在退休后可以从保险公司领到多少养老金作为补充,从年轻时开始定期缴纳保险费,就可以让保险公司帮助规划并计算出自己需要购买的保险额度和缴费的时间,从合同约定开始持续、定期地领取养老金的人寿保险,能有效地满足养老需要。

 

专款专用:养老保险本身有一家的收益率,且有一定的“强制储蓄”作用,能够避免资金使用的不确定性,做到专款专用,而且得滚存计算收益的分红型养老保险,储备时间越久,理财效果越佳。

 

而且,从复利计算和投资角度上看,商业养老保险是越早买越划算。年轻人身体健康,职业有上升机会,负担也轻,容易承保。而到了中年以后,不仅身体状况会提高承保费用,收益也不划算。

 

从保障的大范围来看,在做保险计划时,商业养老保险还是应该排在基本保障(寿险、重疾险、意外险)之后,并且要有一定的资金量作为基础。在这两个前提下,尽早购买商业养老保险比较合理。

 

消费者可以根据自己的家庭经济能力对不同的商业养老险进行合理选择。

 

谁都会变老,这是无可争议的事实!相对于其他的养老方式,保险养老有着无可取代的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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