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购买商业保险没有指定受益人,理赔时该怎么办?

2017-09-25 08:00:02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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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保险中,都会有受益人一项,有的受益人是自己,有的则需要填写家人。那么,如果在购买商业保险时,没有填写受益人,而最后在理赔时保险金需要交给受益人,在这种情况下该怎么办呢?下面我们一起来看一看。

其实,指定受益人与法定受益人并不难理解,指定受益人就是指定受益人是谁,具体到名字;法定是未指定只能按照法定继承顺序(配偶、子女、父母)来安排。

 

但是,很多用户在投保时会觉得“法定受益人”就是最亲密的家人,就算不写上他们的名字,最后遇到了保险事故,赔偿金也是给他们。但事实并非如此,投保时不指定好受益人,最终的赔偿结果可能与你的投保初衷大相径庭。

 

为了能让大家对此更加清楚的理解,小编梳理了2个生活中的典型例子,通过具体的理赔案例让大家更为直观地认知人身保险的受益人。

 

单身时投保,婚后出险理赔金归谁

 

2014年,杨女士为自己的儿子小杨投保了一份终身寿险,但是并没有指定具体身故受益人,而是法定受益人。2015年,小杨与女友小周结婚并育有一女。

 

2016年,小杨出差时遭遇车祸,不幸离开人世。保险公司按照合同需要支付50万元的身故赔偿金,杨女士与媳妇小周因为赔偿金发生争执。

 

杨女士认为,保险是自己为儿子购买的,作为投保人支付了保费,并且配置保险时小杨还未婚,投保时的法定受益人应该是父母。小周认为,自己和孩子是法定受益人,有权分割保险金。

 

最后,经过法院审理判决,杨女士夫妇、小周及孩子四人为法定受益人,均分此次身故赔偿金。

 

案例分析:

 

虽然杨女士在自己儿子未婚时投保了终身寿险,但并没有指定受益人。小杨与小周结婚并育有一女,根据相关法律,杨女士夫妇与小周及孩子为法定第一顺序继承人,有权均分相应的保险金。

 

没有恰当变更受益人,引起儿女争夺保险金

 

李大叔为自己买了多份人身保险,保单指定受益人是儿子小李。但是小李长期在家啃老,不务正业,李大叔决定把保险受益人改成女儿。为了得到更多人见证,李大叔叫来亲戚朋友,宣称更改保险受益人为女儿,但没有去保险公司变更受益人。

 

后来,李大叔过世后,这多份保单的受益人便成儿子与女儿的纠纷,两人为相应的保险金争得不可开交,但法庭判决所有的保险金被不孝顺的儿子获得,李大叔不能如愿。

 

案例分析:

 

保险金不同于普通类型的遗产,它的传承是靠合同约定,而与遗嘱继承并不一样。

 

保险法第四十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指定一人或者数人为受益人。受益人为多人,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确定受益顺序和受益份额。

 

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被保险人或者投保人可以变更受益人并书面通知保险人。保险人收到变更受益人的书面通知后,应当在保险合同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批注或者附贴批单。投保人变更受益人是必须经被保险人同意。

 

当被保险人出险后,由受益人领取保险金。如果是法定的话,保险金将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继承人继承。需要指出的是,当保险金作为遗产留给继承人时,继承人还要履行一定的义务,比如清偿死者生前的债务、税金等。

 

我们在投保时一定要填写受益人,不要填写法定。如果要修改受益人,一定要到指定机构,即当时签发保单的保险公司书面申请,并取得书面批注或批单。

 

总之,和法定受益人相比,指定受益人更“任性”,保险金想给谁就给谁;更“保险”,保险金能够避债避税。一句话,购买保险,受益人“指定”优于“法定”,现在,朋友们都清楚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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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受益商业保险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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