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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房养老为何会“水土不服”?

2017-11-21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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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讯:以房养老作为社会养老的一项辅助,不但可以增加养老收入,提高老年人的生活质量,也体现出现代社会的一种商业文明。这一商业保险产品在很多西方国家不仅普遍存在,也非常受到老年群体的追捧。然据中国之声《新闻晚高峰》报道,从2014年7月1号起,保监会在北京、上海、广州、武汉四地推出“以房养老”试点。但在项目运行两年来,并没有取得预期中的效果。截至今年5月20号,全国完成业务投保流程的仅有47人、38户。呈现出明显的“水土不服”。

以房养老,就是拥有房屋完全产权的老年人,将其房产抵押给保险公司,继续拥有房屋占有、使用、收益和经抵押权人同意的处置权,并按照约定条件领取养老金直至身故;之后,保险公司获得抵押房产处置权,处置所得将优先用于偿付养老保险相关费用。这项“养老保险”刚一推出,立刻就受到社会的广泛热议,对此也是褒贬不一。按说,拥有完全房屋产权的老年人,将房屋抵押给保险公司,由保险公司经过评估核算价格,然后按月发放给投保人。在老人去世后“多退少不补”,一般情况下,一套普通的商品房投保后之后,投保人每月都能享受到千元以上甚至数千元的“养老金”,如果投保人再享有社会养老保险,两项合计的月收入非常可观,对于改善晚年生活所起的作用显而易见。

不仅如此,投保人在房屋抵押之后,除了不能买卖交易之外,投保人既可以长期居住,也可以对外出租获得收益,与此前没有任何区别,对于投保人无疑非常“划算”。如此“惠民”的以房养老何以不受老年群体待见?综合分析,原因不外乎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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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养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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