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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卡请慎用

2018-02-11 14:33:29 无忧保

  无忧保社保案例早报:

  一、基本情况(案由)

  近期,抚州市医保局接群众举报,朱某某已死亡多年其家属却一直在冒领其名下相关社保。随后,市医保局稽核科对举报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核实。

  二、稽核主要过程

  经调查发现,朱某某,1944年6月11日生,某改制企业退休职工,于2012年6月死亡。火葬后其家属一直未去派出所申报死亡注销户口,也未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死亡退保手续,导致其医疗保险一直在发放待遇。工作人员详细查看其以往病史、用药记录、医疗费用等情况发现,朱某某以往患有恶性肿瘤,一直在长期用药。但在近期3年多时间里,其医保卡一直只在本市某药店刷卡购药,且金额很少,也没有任何医院诊疗记录,更没有住院记录,这种情况不太符合恶性肿瘤病人治疗常规,进一步印证了其可能死亡的真实性。工作人员经过详细调查走访,并对涉事的药店负责人做了笔录,得知是朱某某的儿子持其医保卡到药店买药。随后工作人员联系上了朱某某的儿子并对其做了详细的笔录,其儿子坦诚了事实经过,承认了一直在冒用已过世父亲的医保卡为母亲买慢性病用药,本以为可以瞒天过海,谁知东窗事发。工作人员指出他这种违规套取医保基金的行为是属于违法行为,他最终也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写下了深刻的检讨书。

  三、对违规问题处理

  市医保部门开会研究决定,立即停止朱某某医保待遇,鉴于朱某某儿子认错态度较好且违规套取医保基金数额不大,责令其退回了相关款项2257元;并将有关情况告知了市社保局,由市社保局对其冒领养老保险金情况进行了调查处理。

  四、案例分析

  1、朱某某死亡多年,家属却一直在冒领其社保待遇,社保部门对此毫不知情。少部分死亡人员家属对于应该及时退保缺乏必要的主动性,这就需要社保与医保、社保部门与参保单位或派出所及街道社区之间加强沟通联络,及时、定期核对死亡名单。如社保局对每年未进行身份验证的人员暂停领取养老金,医保局也应暂停其医保待遇。

  2、加强医保工作人员业务素质,加强医疗费用网上稽核,对这种患有重大疾病、慢性病的参保人员诊疗次数突然减少或医疗费用突然大幅降低的异常情况,工作人员要有高度敏感性。

  3、加强医保政策宣传,畅通群众举报渠道。主要包括电话、来访、网络和来信举报,为医保部门监管稽核提供重要线索支持。医保部门根据提供证据的确凿程度、线索的价值和查实违规的费用情况,给予适当的奖励,同时对举报者身份信息保密,以提高群众举报的积极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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