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糊涂保单一个病句 让保险公司赔了一万八

2018-02-20 08:00:01 无忧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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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保险止期为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万州建筑工人刘强(化名)遇上了史上最糊涂的一份保险,条款语句前后矛盾,保险公司还拒绝赔付刘强受伤后应得的上万元保险金。昨日,市二中院对于保险公司的辩解说“NO”。暗藏在保险合同字里行间的陷阱,让刘强觉得“一点也不保险。”

  十级伤残保险公司拒赔

  去年2月22日,建筑工人刘强收到了一份来自某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重庆分公司(以下简称保险公司)发出的《不予受理通知书》,原因是刘强发生事故的时间并不在保险期内。

  早在2009年9月7日,刘强在施工过程中,被重物压砸伤右踝关节,被送往重庆三峡中心医院住院治疗。被诊断为胫腓骨下段粉碎性骨折并踝关节半脱位,医疗费用19859.77元。年底复查,他又花了369.14元。

  经万州司法鉴定所对刘强的伤进行了鉴定,结论为:伤残程度属十级,内固定物取出费用估算为6000元左右。

  自己应属工伤,并且建筑公司向保险公司为全施工队100名工人都购买了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刘强想不通,保险公司为何会拒赔?

  辩称受伤时已过保险期

  2009年5月25日,刘强被重庆一建筑公司雇用为万州余家中心卫生院业务楼施工队的建筑工人。工期为2个月,从2009年5月26日至7月26日。谁知,开工第一天,卫生院就发来《开工通知书》,称工程方案局部需要重新调整,开工时间推迟至2009年7月30日。

  刘强清楚地记得,2009年6月4日,建筑公司向保险公司投保团体险、团体意外伤害保险,还附加建筑工程人员意外伤害团体医疗保险

  “我们在《保险单》上明确载明,保险期间自2009年6月4日零时起至2009年8月3日24时止。”刘强工伤事件在9月7日,已经过了保险期。这是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

  一纸糊涂合同前后矛盾

  更令刘强生气的是,保险公司竟然从合同上抠起了字眼,险些让刘强踩进了“陷阱”里。

  保险公司出示了一份当时签订的《特别约定》,指出上面有一句话:“保险止期为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一年”。

  “约定的意思是保险期间以施工合同规定的工期为准,工期是几个月保险期间就是几个月,但是如果工期超过一年的,保险期间则不会超过一年,而是以一年为最长保险期限。”保险公司认为,根据实际工期,保险期间只有2个月。

  “保险公司说过,工程没有开工不要紧,只要竣工时间在一年内完工就可以。”刘强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令保险公司赔付意外伤残保险金以及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

  历时近3年终拿到赔偿

  如今,时隔刘强受伤已近3年。昨日,市二中院对本案作出了终审判决。

  《特别约定》上载明的“保险止期为施工合同规定的工程竣工之日止,但最长不超过一年。”法院认为,按照普通人通常理解,保险期间最长不超过一年,即2009年6月4日至2010年6月3日。

  虽然《保险单》载明的保险期间自2009年6月4日零时起至2009年8月3日24时止。但因业主的原因延迟。按照施工合同约定的工期为两个月,实际施工日期应为2009年7月30日至2009年9月30日。

  因此,刘强意外受伤应属保险事故,保险公司应当承担理赔责任。

  市二中院维持了一审法院的判决,驳回上诉。刘强终于拿到了保险公司赔付的意外伤害残疾保险金和意外伤害医疗保险金共17920元。

  律师支招>

  识破保险中的四大陷阱

  昨日,晨报记者采访了原野律师事务所律师陈晔,请他为你支招,让你慧眼识破保险中常见的四大陷阱。

  陷阱一条款复杂术语多

  目前多数保险合同专业术语多,内容复杂,合同附件太多,不可避免地给普通的消费者设下了文字陷阱。

  律师支招:消费者在签订合同时,不仅要核对清楚日期和保险金额,而且一定要代理人对所作的承诺一一对应到保单上的条款中。消费者化繁为简,才能避免文字陷阱。

  陷阱二免责条款遭隐身

  很多保险纠纷都因免责条款而起,因为消费者忽略了免责条款,变成事后保险公司拒赔的理由。虽然保险公司有对保险内容宣传不到位的责任,但消费者更应据“理”力争。

  律师支招:消费者在购买保险时一定要仔细查阅所投保险的保险责任以及除外责任,避免出现不必要的纠纷。

  陷阱三收益率被放大

  这种陷阱经常出现在投资理财型保险产品中。一些保险代理人及代理机构在推销保险产品时,往往将保险与银行储蓄产品作简单对比,片面夸大保险投资功能,并承诺“每年有不低于百分之几的收益率”等。

  律师支招:保险理财产品都不保证收益率,实际收益水平并不是固定的。消费者在购买这类保险产品时,一定要认真阅读投保特别提示书,理性看待保险与储蓄的区别。

  陷阱四默认搭售花冤枉钱

  “搭售”之风在车险领域比较普遍。因为与一般保险不同,消费者接触车险往往通过汽车销售公司等中介进行,由于消费者不了解,可能就默认了经办人员的搭售行为。

  律师支招:消费者在买车时就应事先做好功课,了解哪些险种是要强制购买,哪些是自愿性质的。其实除了交强险外,其他商业险都可选择性购买。要了解更多保险陷阱,请扫描该魔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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