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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友咨询】经常看到因为救人而溺水身亡的示例,我想咨询下,像这样的, 能获得保险赔偿吗?如果已经有投了意外险。
【专家解答】
救人英雄却溺水身亡,我们都为之痛惋。以下有个案例一起分享:
山东国寿为莱芜溺亡学生理赔
6月9日下午,莱芜市7名中学生在当地的汇河下游发生意外溺亡事故。获悉消息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第一时间成立事故应急处理工作小组,慰问学生家长,积极开展理赔工作。
经核实,7名溺亡学生均投保了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莱芜分公司的“国寿儿童学生定期寿险”,每人缴费50元,身故保险金额25000元,理赔保险金共计175000元。另有3名学生还分别投保了中国人寿的“66鸿运保险(B型)(97版)”,保额2000元、“国寿鸿运少儿两全保险(分红型)”,保额12908.78元、“国寿英才少儿保险(99版)”,保额10000元。
这7名学生当中,一部分是为了营救落水同学二溺水的,国寿一样给与理赔。
焦点问题是救人溺水是否属于意外伤害保险中的意外事故
意外伤害保险中所称意外伤害是指,在被保险人没有预见到或违背保险人意愿的情况下,突然发生外来致害物对被保险人的身体明显、剧烈地侵害的客观事实。意外伤害保险中意外事故的构成要件为:一,必须有客观的意外事故发生,且事故原因是外来的、意外的、偶然的;二,被保险人必须有因客观事故造成人身死亡或伤残的结果;三,意外事故与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之间有直接的因果关系。应该说明的是,凡是被保险人故意行为使自己身体所受的伤害,均不属于意外伤害。
救人溺水身亡 是否获得理赔要看:
第一,被保险人受到伤害的原因是溺水,即被水淹死,属于外来因素而非身体本身因素,且溺水时偶然的而非必然的;第二,从主观上说,该事件的发生违背被保险人本人的意愿,判断意外是否违背被保险人主观意愿,关键是看受害人对结果的主观态度,对结果是发生是积极希望或放任的,则是故意,对结果是不希望或否定的,则不属于故意。本案被保险人虽然为救人而主动跳水,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也明知有溺水的危险,但被保险人的目的是为了救助落水之人,而不是为了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而跳水,将自己至于危险之中的目的是救人,对对溺水这一结果的发生显然是否定的,不希望的,即伤害结果违背被保险人的主观意愿;第三,意外事故与意外伤害有直接的因果关系,本案的意外事故是被害人溺水,而被害人死亡的原因正是在水中因缺乏氧气而窒息死亡,溺水事故与死亡原因有直接的因果关系,符合保险法中的近因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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