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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证明劳动关系

2016-09-28 17:01:16 无忧保

  我在一家国企上班20年了,从来没签过劳动合同。现在我和单位出了点矛盾,我就到劳动局投诉,但劳动局让我先证明我和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请问,我怎样才能证明与企业之间的劳动关系呢?

  原劳动部《关于确立劳动关系有关事项的通知》对此问题有明确规定:

  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未订立书面劳动合同,但同时具备下列情形的,劳动关系成立。

  (一)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主体资格;

  (二)用人单位依法制定的各项劳动规章制度适用于劳动者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的劳动管理,从事用人单位安排的有报酬的劳动;

  (三)劳动者提供的劳动是用人单位业务的组成部分。

  用人单位未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认定双方存在劳动关系时可参照下列凭证:

  (一)工资支付凭证或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

  (二)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

  (三)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

  (四)考勤记录;

  (五)其他劳动者的证言等。

   你依据该通知准备相应证据即可证明你与单位的劳动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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