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柚网10月19日讯:“我是中国国电集团赤峰平煤投资公司古山分公司六家煤矿的退休工人,1984年8月1日参加工作,一直在井下从事采煤工作。2010年在采煤工作的时候,我出现了咳嗽、胸闷、气短等症状,于是我到平庄矿区医疗集团总医院检查,说是支气管炎。2011年,我的这些症状越来越严重,矿里也不给检查,我只好自费到北京门头沟石龙专科医院检查,结果得知我患上了一期尘肺病。2011年12月11日赤峰市职业病防治所诊断为煤工尘肺病一期职业病,在我治疗期间,六家煤矿在2012年7月1日给我办理了退休手续,2012年8月我被鉴定为工伤,自治区劳动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丧失劳动能力,2014年1月鉴定为四级工伤。由于我的工伤鉴定是在我退休之后做出来的,我就不能完全享受《工伤保险条例》所给予的工伤待遇。”10月13日,记者在赤峰市元宝山区平庄矿区医疗集团总医院一间病房里见到了正在进行治疗的高振华,由于尘肺病的折磨,这位年近六旬的老煤矿工人脸色憔悴,瘦弱的身体让他说起话来有气无力。
高振华说:“大夫说这种病是不可治愈的,严重时咳嗽不止,前胸后背疼痛难忍,现在我只能经常到医院住院治疗。”在高振华手中,记者见到了从2011年6月到2015年7月之间有关部门陆续做出的《职业危害因素作业人员健康监护检查结果》、《诊断书》、《认定工伤决定书》、《劳动能力鉴定表》、《关于补发高振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的处理意见》等文件的复印件,时间跨度达4年之久。高振华说:“我在2001年和2004年两次体检时大夫就告诉过我有尘肺病,可是我就是看不到检查结果和我的健康档案,单位也不通知我。2006年6月我们单位加入了中国国电集团,也没有把我调离一线工作岗位脱离粉尘,并且没有进行每年的体检,才造成我2010年的病情严重。”高振华告诉记者,他最不能理解的是,他患上的是职业病,而且还是四级工伤,可六家煤矿不但不给予每年例行的体检和患病治疗,还在他诊断为尘肺病的情况下,不顾他的质疑和反对给他办理了退休手续,《认定工伤决定书》做出的时候,他却因为已经退休,不能享受《工伤保险条例》第35条第2款所规定的按月支付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他现在只能领到2000多元的退休工资,数额相差近2000元。
就此事,记者前往六家煤矿进行了采访,矿长王宏生说:“我们是国企,职工应该享受的待遇是不会少的,一切都会按照有关规定来落实。高振华的事情如果有争议,建议他通过劳动仲裁或者司法渠道来解决。”六家煤矿社保科科长芬亚军表示:“高振华的事情我们是按照规定和程序办的,他诊断出尘肺病后,就积极地进行了工伤申请,只是他的工伤鉴定结果是在退休后做出的,像他这样先退休后得到工伤鉴定的情况,没有相关规定能够享受伤残津贴,企业也没办法。
平煤集团公司社保部副主任张国柱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六家煤矿报上什么材料,我们就怎么做,至于是不是企业耽误了工伤认定时间,造成高振华先退休后得到工伤认定书,这不是我们社保部门管辖的事情。我们已经在政策范围内,给高振华发放了伤残补助金。”张国柱表示,六家煤矿应该在日常工作中关注职工患职业病的情况,如果例行体检和健康档案做好了,就能尽早发现,高振华就可能在退休之前完成工伤认定,也就不会出现这种事情。张国柱建议:“高振华可以通过到法院起诉或者进行劳动仲裁解决争议,法院判决了,我们就有了执行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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