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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办理申报、收缴及支付程序

2016-10-01 08:00:07 无忧保

用人单位参加工伤保险如何办理申报、收缴及支付程序?

  一、参保范围及申报:


  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各类企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劳动者。


  用人单位带以下材料到其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以下简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参保手续。


  1、《社会保险登记证》及复印件;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副本)及复印件;


  3、《法人代码证书》及复印件;


  4、 进行工伤职工登记的用人单位,应另行出具:


  (1)《工伤认定结论通知书》;


  (2)《工伤证》;


  (3)《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人员增、减情况表》;


  (4)工伤认定结论;


  (5)《劳动能力鉴定结论或确认结论》;


  (6)《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确认申请表》;


  二、办理参保手续:


  1、 区、县社保经办机构与用人单位签定《北京市参保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协议书》。


  2、用人单位填报《北京市工伤保险参保单位登记表》、《北京市工伤保险基数核定表》和本单位上一年职工工资总额的证明等材料,并由区、县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确定用人单位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


  3、新参加工伤保险的参保单位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中无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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