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社保网 0571-22931819

工伤认定存疑难?“谈情说案”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护航

2016-10-04 08:00:07 无忧保

工伤认定存疑难?成都市武侯区人社部门“牵手”法院建立常态化沟通

“谈情说案”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护航

社保局工伤认定工作压力大,当事人双方的利益很难平衡,哪边不服我们最终都会成为被告……”2月10日,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工伤处负责人王玉瑛说这话时有些无奈。

在工伤保险常态化的今天,工作中发生意外能否被认定为工伤?不同情况的认定标准又是如何确定?这些问题对劳动者来说至关重要,然而在现行法律框架下,如何保证行政部门自由裁量的相对公正和客观,已成为人社部门工作的一大难点。

为规范工伤认定,最大限度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日前,成都市武侯区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与区人民法院探索性地建立常态化沟通机制,在不断“谈情说案”的过程中,为劳动者合法权益护航。

疑难案件存争议,咋办才合理?

“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具体应该怎么确认?“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应该如何确定范围?这些问题始终困扰着成都市武侯区人社局的张东方,在他的办公室内,记者看到了一本打印装订的2014年新《工伤保险条例》,上面涂满了各色笔墨涂抹标注的痕迹。“《条例》毕竟是宏观的,现实案例中总有千百种情况和可能。”张东方说,区人社部门每年要处理工伤案近千件,对工伤裁量的手高手低都会影响一个劳动者的切身利益,不能马虎却也总感觉不得要领。

“特别是新法中对‘上下班途中’工伤认定的提出很受关注,我们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产生了很多疑惑。”张东方随手拿出一份案例:成都市一鞋业公司员工梁某因上下班无直达公交车,通常需要耗时2小时左右。2014年9月17日,梁某晚6点下班后,乘坐公交车中途下车前往菜市场购物,然后又继续乘坐公交车回家,结果在晚近9点时在家对面被小轿车撞伤,交警认定交通事故中梁某承担次要责任。

“总时间超出了日常上下班耗时,这能不能认定工伤?”王玉瑛说,当时工伤处开了几次会研究都没有结果,而类似于这种无法做出明确判断的案件时常发生,这对他们的工作形成了很大压力。

人社“问路”法院,意外收获惊喜

几次反复无果后,2014年底,王玉瑛来到成都市武侯区人民法院寻求帮助。“最初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对这类案件形成一个较为细化且合理的认定标准。”王玉瑛说,没有想到的是,在几次简单座谈后,竟有了意外收获。

2015年1月6日,武侯区社保局工伤处收到了来自区人民法院的一份《司法建议书》。据介绍,与人社部门几次沟通后,武侯区人民法院便对近年来审理工伤认定案件中的疑难点进行了梳理,发现认定标准不统一、工伤认定书表述缺乏说理性、办案流程不严格为最突出问题所在,并于建议书中明确了破解方法。比如,对工伤认定进行分类,形成一类案件采取普遍性的认定标准,完善工伤认定文书对事实认定的详尽描述、增加逻辑严密性,在受理、调查、送达文书等必要环节制作文书模板以提高办案效率等。

“这是我们和法院就工伤认定工作方面很有意义的一次沟通与促进。”王玉瑛说,接到这份《司法建议书》后,工伤处历时近半个月对问题进行专题研究,并形成了解决方案。“最为重要的是,我们已经开始建立案例分析机制及对疑难复杂案件的集体研究制度。”王玉瑛表示,这是人社部门“问路”法院收获的大惊喜,在这种沟通与互动中,双方工作都能得到促进。

规范工伤认定,为劳动者维权减负

记者了解到,在武侯区人民法院的指导下,区人社局已经初步对几类常见疑难案件进行了分析和标准的确定。

例如,在建筑工地类工伤认定案中,由于建筑行业特殊性,员工在建筑工地上发生的事故伤害在定性上较为模糊,因此该区人社局增加了对“工作区”、“生活休息区”、“工作时间与休息时间”等因素的考量标准;在“上下班途中”的工伤认定案中,需要考量“合理时间”与“合理路线”两个关键因素,但由于具体尺度难以把握,人社局与区法院在沟通后,明确“合理时间”应把握在正常上下班时间2小时内,“合理路线”应把握在“日常居住地”以及“配偶、子女、父母”等“直系亲属居住地”与上班地点之间的路线,其他特殊情况再予另行考虑等。

“其实我们做这些沟通工作,促进工伤认定的规范化处理,最重要的原因就是想尽量减少劳动者的维权成本。”武侯区人民法院副院长王佳舟表示,按照工伤认定程序,对认定结果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是提起行政诉讼,但如果涉及到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的纠纷,任何一方不服,工伤认定过程都会被无限期延长,劳动者对其合法权益主张将面临巨大挑战。认定标准等进行规范化后,既能提高人社部门与法院方面的工作效率,也能尽快满足劳动者的工伤赔偿诉求。

“目前,我们与人社部门已经就相关法律、司法解释以及案件难点等开始了经常性的沟通联系,以便更好地服务劳动者。”王佳舟说。(中工网记者 高柱 李娜 中工网通讯员 张绍忠)

标签:   劳动者  

声明:本站原创文章所有权归无忧保所有,转载务必注明来源;
转载文章仅代表原作者观点,不代表本站立场;如有侵权、违规,请联系qq:1070491083。

个人社保网 全国统一客服专线: 0571-22931819

//staticpc.shebaoonline.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