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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挪用、违规投资运营社保基金等违法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2016-10-12 08:00:11 无忧保

  对挪用、违规投资运营社会保险基金等违法行为的,应如何处理?


  答:依据《社会保险法》第91条的规定,“违反本法规定,隐匿、转移、侵占、挪用社会保险基金或者违规投资运营的,由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财政部门、审计机关责令追回;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处分。”

标签:   社保社保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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