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市2015年度社保缴费工资上下限最新调整 根据广东省人杜厅、财政厅、地税局《关于公布2015社会保险年度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的通知》(粤人社函[2015]1547号)等文件精神,现将韶关市2015社保年度社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和下限公布的如下:
2014年全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986元,我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为4088元,2015社会保险年度(2015年7月至21)16年6月)我市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继续按上一社会保险年度的标准2408元执行;失业保险缴费工资上限12264元,下限继续按1210元执行;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缴费工资上限为14958元,下限为2453元。灵活就业人员可在缴费工资上下限范围内自行选择缴费基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