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人社局:详解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天津日报昨日关于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报道在读者中引起热烈反响,就本市城乡居民大病保险的相关问题,记者专访了市人力社保局相关负责人。
问题一
什么是城乡居民大病保险?
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就是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患大病发生高额医疗费用的情况下,对城乡居民医保补偿后需个人负担的合规医疗费用再给予保障的一项制度性安排。合规医疗费用指除规定的不予支付的事项外,实际发生的、合理的医疗费用。通过大病保险,减轻个人负担,有利于健全全民医保体系;有利于减轻大病患者医疗费用负担;有利于创新管理服务方式,发挥商业保险的优势。
问题二
如何参保,覆盖哪些人群?
凡是参加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尤其是广大农村居民和学生儿童,直接纳入大病保障。
问题三
资金如何筹集?
大病保险实行全市统筹,保险资金从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划拨筹集。筹资标准由市人力社保部门会同市财政部门提出,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确定和调整。城乡居民大病保险2014年筹资标准为每人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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