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作物收入无需抵扣其工伤伤残津贴 2016-12-21
无忧保资讯:【案例】2016年3月23日,在一家公司担任仓库保管员的农民工夏晓萌,由于仓库电线老化引发火灾,在奋力扑救中被浓烟熏倒后,被断落的货架支撑梁砸伤。经医院全抢救,尽管保住了性命,但仍落下5级伤残。事后,夏晓萌基于觉得自己对继续工作力不从心,曾要求不再工作,由公司按月发给伤残津贴。公司出于难以为其安排工作,同意了夏晓萌的要求,但认为夏晓萌在家乡有承包的土地,不管是自己耕种还是交给别人耕种,都能产生一定的农作物收入,而这些收入,是其他非农民工劳动者所没有的,所以,在给付的伤残津贴中应当扣除这一部分收入,并不管夏晓萌如何解释,就是固执己见。劳动仲裁的结果表明,公司的理由不能成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