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建清当门卫11年,单位一直没有给他买社会保险,而且他本人长期投诉无门。如此吊诡的事情,居然发生在主管这一业务的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真是天大的笑话和莫大的讽刺。
事实上,《劳动合同法》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时至今日,已经有3年多的时间。按照法律规定,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十年的,用人单位应当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同时,用人单位应该为职工买齐工伤、养老、失业、医疗、生育5种保险。
尽管当事单位在媒体介入后表示“立即着手解决此事”,但这并不足以消弭人们的质疑和担忧。连在社保局工作11年的门卫都无社保,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如何维护辖区内其他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现实里,究竟有多少“顾建清们”没有社保,工资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并且投诉无门?
“社保局门卫11年无社保”不只是个黑色幽默,也不只是“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又一写照,还是“弱势群体”权利贫困的一个缩影,折射出“有令不行、有禁不止”、推诿扯皮、“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等“老大难”的机关顽疾。在其背后,是“主仆关系”的错位,是权力本质的扭曲,是服务意识的淡薄。
法律有了,但如果得不到执行,却比没有法律更恐怖。在“理想很丰满,现实很骨感”的当下,可能没有给职工购买社保的单位多的是,并不只有社保局一个。很多时候,我们并不缺好的、刚性的政策制度,缺的是强有力的执行力。与此相对的另一面是,政府给予公职人员太多的柔性关怀和弹性空间,但经常少了铁一样的纪律和严格的问责处理。所以,诸多貌似荒诞不经的事情和行为才有了滋生蔓延的土壤,然后堂而皇之地走入公众视野,一次又一次地撕裂社会公平正义,并拷问法律法规、政策制度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社保“门前黑 ”,需政策更阳光,更透明,增强“辐射力”,不留死角,而这需要我们将制度落实、再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