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流程 2018-02-14
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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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住房公积金单位缴存登记流程。
委托他人办理提取住房公积金的,须提供公证机关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单位集中统一办理的,须出具经办人身份证原件;配偶代办的需提取夫妻双方身份证;用A4纸复印一份。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半年以上,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在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时,仍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均可申请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
乌兰察布市单位个人公积金信息变更办理程序。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安庆市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现将2013年度全市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住房公积金转移是指单位调整或职工个人工作变动,需将原已缴存的住房公积金全额转移到变更后的单位或职工调入单位的行为。
单位或职工个人基本信息发生变动,应提供相关证明,自发生变更之日起30日内到管理中心办理变更登记。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及我市的有关规定,单位或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有关缴存、提取、贷款业务时,按以下程序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