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通知(安房金管字〔2016〕38号) 2017-07-20
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通知 安房金管字〔2016〕38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加快释放结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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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康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关于切实提高住房公积金使用率的通知 安房金管字〔2016〕38号 住房公积金缴存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发挥住房公积金作用,支持房地产去库存,加快释放结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职工提取住房公积金的行为,加强住房公积金管理,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在支
各缴存单位及缴存职工: 每年6月30日为全市住房公积金年度结息日。为保证相关工作顺利进行,我中心定于2016年6月22日至6月30日暂停办理住房公积金缴存、提取等业务,2016年7月1日起恢复办理。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和《乌鲁木齐住房公积金缴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调整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调整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时间安排2016年度住房公积金缴存基
梧州市(全辖区)各住房公积金缴存单位: 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广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对住房公积金管理若干具体安排问题的实施意见》(桂房改字[2005]64号)的精神,以及梧州市
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调整和完善住房公积金政策的通知宜府办发【2016】30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支持住房消费和改善民生的作用,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