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一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 工伤 2017-04-12
安徽省工伤保险条例一览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国务院制定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结合本省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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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工伤医疗服务定点机构、工伤康复机构确定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类别:行政确认。 管辖范围:市、县区工伤医疗服务定点机构、工伤康复机构和伤残辅助器具配置机构。 实施依据: 《河北省工伤保险
项目名称: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确认。 类别:行政确认。 管辖范围:参加我市统筹的中、省、市企业和市属以下企业及市和市属以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
项目名称:工伤职工劳动能力鉴定(含复查鉴定)、职工因病(非因工负伤)劳动能力鉴定。 类别:行政确认。 管辖范围:参加我市统筹的中、省、市企业和市属以下企业及市和市属以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依照或参照
项目名称:工伤认定。 类别:行政许可。 管辖范围:参加我市统筹的中、省、市企业和市属以下企业及市和市属以下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
一、报告 企业发生事故,由职工本人或单位报告,首次报告可采取口头或电话方式,但在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之内必须以书面形式报告劳动局工伤科和市医保中心工伤科。 二、就诊治疗
第一项 申请转诊转院 申报材料 (1)《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2)工伤认定书或老工伤人员纳入表。 受理条件 因伤(病)情需要转往同级
一、参保人员发生工伤事故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需提供材料 发生工伤事故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填写《南宁市工伤保险待遇申领表》,如申领工亡待遇还须填写《南宁市参保职工工亡供养亲属申报表》,如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