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家界市本级医疗生育保险参保缴费办事指南-医疗保险办理 2017-04-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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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享受生育保险待遇的条件:凡事在我市范围内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连续参保缴费满12个后,符合计划生育条例相关规定生育的,可享受生育保险待遇。 2、生育报备:怀孕前3个月内应由用人单位经办人员
参加生育保险的职工申请生育保险待遇时需填写《湛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湛江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表.xls),由户籍所在地的镇(街道办)计生部门签署计生审核意见,并根据申请待遇项目不同
一、参保范围:本市内行政、事业单位、各类企业、社会团体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二、缴费基数:以市统计局公布的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以下简称“在岗平”)为基数
附件:生育保险待遇报销流程图
事项名称计划生育医疗费用待遇及计划生育津贴待遇零星报销手续设定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
事项名称生育的医疗费用零星报销手续设定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5号)申请条
事项名称生育津贴零星报销手续设定依据《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关于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有关事项的通知》(东府〔2015〕65号)申请条件以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