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2017-07-29
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一、缴存登记 (一)登记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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咸宁市住房公积金缴存指南 一、缴存登记 (一)登记范围。凡本市行政区域内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各类企业或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应当自设立之日起30
事项名称 购买自住住房提取住房公积金 办理单位 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事项编码
1、哪些职工可以申请公积金贷款? 答:凡是正常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以上的在职职工,在购买、建造、翻建自住住房时,均可申请个人公积金贷款。 2、公积金贷款的最高额度是多少?
1、缴存基数的确定 (1)在职职工缴交基数为职工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工资总额的构成,按国家统计部门发布的《关于工资总额组成的规定》计算。 (2)新录用(从参加工作
1、变更原因 因单位人员增减变动,造成月汇缴额与上月相比发生增减变动,应填写《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汇缴变更清册》、《三明市住房公积金汇(补)缴书》到承办银行办理汇缴变更手续。 2
(1)逐年冲还贷暂停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逐年冲还贷自动暂停: 1、申请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冻结; 2、冲还贷月当前贷款有逾期; 3、还款账户或住房公积金账号变更
补缴住房公积金,由单位经办人员填写《三明市住房公积金补交清册》后,送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批,再到承办银行办理。
1、提取时间:借款人正常归还住房公积金贷款满一年后的每年冲还贷月,且当前贷款无逾期。申请人须在冲还贷月的上月前办理完逐年冲还贷申请及确认手续。 2、提取方式:根据《逐年冲还贷协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