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2017-08-04
宿州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慢性病门诊费用结算管理办法 第一条 长期慢性病病种范围。我市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长期慢性病病种暂定为:冠心病、高血压iii级伴有脏器损害、糖尿病、精神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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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社险中心函[2010]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劳动保障局: 为落实《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人社部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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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根据《宿州市建立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实施办法》。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管理,规范医保中心与定点医疗机构和定点药店及参保职工的结算关系。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 医保中心对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