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按规定领取失业保险如何处理? - 失业保险 2017-03-25
【导读】:不少省市规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连续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有关的失业保险待遇。
找到 失业 相关内容32238条
【导读】:不少省市规定,失业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限内,连续两个月不办理失业登记,申请失业保险金的,应停发失业保险金和其他有关的失业保险待遇。
【导读】:具有本市常住户口(暂住证)、在劳动年龄范围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且目前无业的下列人员均属于失业登记范围(含残疾人)。
【导读】:参保单位每月1-10日,携带职工月工资表或职工工资手册到失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缴费申报,持《失业保险费申报表》向主管地方税务机关缴纳失业保险费。
【导读】:失业保险经办机构自受理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申请之日起10日内,对申领者的资格进行审核认定,并将结果及有关事项告之本人,经审核合格者,从其办理失业
【导读】:需要转移失业保险关系的职工在停保后,可携带接收地社保机构同意接收函、接收地社保机构的名称、开户银行、账号、户名等资料到单位所在市、区社会保险经办机
【导读】:失业保险基金实行市本级和县分级征收,市和县地方税务部门按照《黑龙江省社会保险费征缴办法》,分级征收失业保险费。 鹤岗市失业
【导读】:十堰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程序。 十堰市城镇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的程序 1、以城镇灵活就业人员身份首次参保的,应携带本人居民
【导读】:有期限。失业保险待遇发放期限是这样规定的,失业人员失业前所在单位和本人按照规定累计缴费时间每满1年,领取2个月的失业保险金,但最长不得超过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