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单位合并时如何办理单位信息变更-公积金常见问题 2017-04-01
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合并时,视合并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1、单位发生吸收合并情况的,吸收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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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登记的单位,发生合并时,视合并的具体情况,按以下规定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事项:1、单位发生吸收合并情况的,吸收单位若发生单位地址、主管部门、开户银行、联系部门、联系人、电子邮箱等变化时,须办理变更登
1、转出单位填制《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加盖单位预留印鉴,到开户管理部办理内部转移手续。转入单位也可到转入单位开户管理部为其办理内部转移手续,《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上加盖转入单位的预留印鉴。 2
1、单位填写管理中心统一印制的《住房公积金转移申请书》。 2、单位办理2人(含)以上转入同一单位的集体转移时,还须填写《住房公积金转移清册》,一式两份,加盖单位印章,一份单位留存,一份报管理部。
1、住房公积金转移业务要求转出单位先为职工办理封存手续,即要求个人账户必须是封存状态; 2、因工作调动办理转移的,转入新单位应自与职工建立劳动关系之日起30日内,先为职工开立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再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或职工应办理个人住房公积金转移手续,其在原单位住房公积金账户下的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转入新调入单位或集中封存库:(1)职工在本市范围内调动工作的;(2)职工调入、调离本市的;(
单位为所属职工办理单位内部封存,单位需填制《变更清册》,将需要封存人员的信息在“本月减少汇缴”中列明,在办理汇缴业务时一同办理,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该单位账户下封存。
职工与单位暂时中止工资关系但仍保留劳动关系的,单位应当为所属职工办理住房公积金单位内部封存手续。
如遇特殊情况职工个人需办理转移业务时,职工个人须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到转出管理部办理转移手续。管理部接柜人员审核有关材料,无误后录入系统,办理转移,打印《住房公积金转移通知书》一式两份,一份盖章后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