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调整 12月起执行 2017-02-18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下发通知,从2012年12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1级~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月增加230元~260元,5级~6级伤残职工每月增加180元。 调整后,1级
找到 工伤保险待遇 相关内容2787条
近日,陕西省人社厅下发通知,从2012年12月1日起,对工伤保险待遇标准进行调整,1级~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月增加230元~260元,5级~6级伤残职工每月增加180元。 调整后,1级
职工发生工伤可享受哪些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可享受以下工伤保险待遇: (1)工伤医疗及康复待遇。包括工伤治疗及相关补助待遇,康复性治疗待遇
记者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日前,西安市决定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提高,并从2012年12月1日起执行。 本次待遇调整的对象和范围为,2012年12月1日前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
1月25日,我州2012年度工伤保险待遇统计情况已出,去年,我州工伤保险管理服务部门共为1327名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支付了总额为3580万元工伤保险待遇。 “去年,
记者从陕西保险行业协会了解到,自2012年12月1日起,西安市决定对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提高。本次调整标准和原则分为: 伤残津贴:等级为1至4级伤残的工伤职工,每人每月增加260元;等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回避制度。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和个人、医疗卫生专家的法律责任以及用人单位
日前,人社部拟定了《关于执行〈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其中,拟规定超龄未退休人员享受工伤保险这一条尤为引起关注。据介绍,截至去年年底,本市工伤
《劳动能力鉴定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近日公布。征求意见稿规定了劳动能力鉴定工作人员和专家的回避制度。征求意见稿还规定了从事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和个人、医疗卫生专家的法律责任以及用人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