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明确失业保险金领取条件-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17-03-31
日前,南京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明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同时还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医保,个人不用缴参保费。据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一个前提是:非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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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南京市人社局失业保险结算管理中心下发通知,明确失业保险金的领取条件,同时还提醒失业人员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可参加医保,个人不用缴参保费。据介绍,失业人员领取失业保险金,其中一个前提是:非因
①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经缴纳失业保险费满一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已经进行失业登记,并有求职要求的。失业人员应当持本单位为其出具的终止或者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及时到指定的
22日,甘肃省人民政府在新闻发布会上透露,从7月1日起上调全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甘肃省人社厅厅长庞波介绍,调整后的甘肃省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分为四个档次,一类区为560元
按照《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省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黑政发[2011]44号文件)要求,鸡西市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鸡西市区为450元/月,所辖县(市)为380元/月(不含
答:本月起,经认定的困难企业可缓缴失业保险。缓缴最长期限8个月,且执行期是在今年年内。 缓缴是有期限的,且缓缴期间,企业还要继续按月申报应缴的失业保险,企业和职工缴费年限将连续计算。缓缴的失
答:持《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人员可以享受技能培训补贴,免费参加创业培训和职介服务。持有《就业失业登记证》并被认定为就业困难对象,在《就业失业登记证》上加盖“就业困难人员身份确认专用
答:与企、事业单位解除劳动关系,符合享受失业保险待遇的人员可凭《失业保险金申领通知》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解除劳动合同证明书》、免冠两寸彩色照四张到户籍
解释:劳动者工作期间连续缴纳相应的保险,失业后理应享受一定期限的失业保险金。但领取失业保险金也是有规定的,领取社会保险费期间的领取人触犯法律被劳动教养或者判刑,就应当停止享受社会保险费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