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 缩小新老工伤人员待遇差距 2016-11-08
据了解,此次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从2013年1月1日起计发,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发生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领取工亡供养亲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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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了解,此次调整工伤保险有关待遇从2013年1月1日起计发,对象为2012年12月31日前(含31日)发生工伤,鉴定为一至六级伤残,并按月领取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领取工亡供养亲属
8月1日起,辽宁省企业工伤人员的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三项待遇进行调整,一至四级工伤人员伤残津贴每月增加170元至200元,生活护理费每月增加100元到160元,工亡人员供
江门市区申领工伤保险待遇须知 办理工伤报销所需资料: 1、经劳动保障部门认定的《工伤认定决定书》; 2、《江门市职工工伤劳动能力鉴定书》; 3、《江门市职工因工伤残待遇申请表》; 4、
昨天,大河报记者从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获悉,我省工伤人员伤残津贴等待遇再次提高,补发待遇将于8月底之前通过社会化发放途径直接发放到工伤人员的储蓄卡上。这也是近年来我省工伤待遇的第1
厦门2013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调整方案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福建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有关规定,统筹地区职工平均工资和生活费用发生变化,应适时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经研究,决定适当
海口市工伤保险政策培训班昨日开班,海口市人社局就如何进行工伤认定、如何做劳动能力鉴定、参保人可享受哪些工伤待遇,对参保单位负责人或社会保险业务经办人员进行培训。记者从培训现场获悉,今年以来,海口
如果参保单位的工伤职工工伤复发需要治疗的,仍可享受工伤保险(和讯放心保)待遇。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职工工伤复发后,在得到工伤保险机构的确认后,享
从天津市人力社保局获悉,天津对1-4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和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多项工伤保险待遇做出调整,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更好地保障工伤人员及其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 据了解,待遇调整主要涉及伤残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