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起,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新规实施! 2018-02-28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青岛市人民政府令第258号)经修订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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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昨日,青岛市社会保险事业局医疗保险综合业务处处长李丰参与 “在线问政”栏目,就“医疗保险待遇资格”方面的问题为网友解疑答惑。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从市人社局获悉,经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8号)日前公布。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通过青岛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了解到,经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8号)日前公布,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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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从青岛市人社局了解到,经市第十六届人民政府第20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市政府令第258号)日前公布,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无忧保社保知识早报:从青岛市人社局获悉,《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市政府令第258号)日前公布,将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
无忧保生育保险早报:在本市从业一年以上并连续足额缴费可享受待遇。《青岛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于日前公布,并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政府令修订稿中规范并明确了待遇享受条件及产假天数,符合规定的职工均可享受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