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住房公积金提取条件有哪些 2018-03-24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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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本人的住房公积金: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一、提取住房公积金提取预约流程 1、打开公积金网站,点击“网上办事大厅”,进入网上办事大厅。 2、点击“个人登录”,进入系统登录界面。 3、在系统登录界面输入职工公积金账号、密码、验证
1、租赁房屋所需材料: 2、支取人身份证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3、房屋租赁合同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4、地税代开房租发票原件和a4纸复印件1份; 5、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指定
一、审批对象 2006年(含)以后在厦门市通过公积金贷款购买经济适用住房,且家庭上一年度的年收入在本市申请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性住房)的低收入家庭年收入控制标准内的缴存职工。 二、申请条件
1.借款申请人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是所购住房的产权人,并在公积金中心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2.借款申请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常住户口或有效居留身
无锡市2015年度(2015年7月1日至2016年6月30日)住房公积金缴存基数的调整情况如下: 1、缴存基数的计算口径 2015年度缴存住房公积金的月缴存基数为职工本人2014年度(1月
一、贷款条件 (1)申请人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6个月(含)以上,住房公积金账户汇缴正常; (2)申请人为贷款购买住房的产权人或其配偶; (3)共同借款人均无未还清的公积金贷款(包括公
一、业务办理条件 (一)缴存职工可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账户余额冲抵公积金贷款本息。缴存职工是指在济南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本部(不包括电力、济钢、铁路公积金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申请偿还的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