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工伤保险待遇相关知识介绍 2016-10-12
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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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哪些单位需要参加工伤保险?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本条例规定参加
一、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工治疗工伤应当在签订服务协议的医疗机构就医,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 治疗工伤所需费用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
根据《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第29号令)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调整我市2014年度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 本次待遇调整对象为:(1)2014年6月3
社会保险法释义: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情形 ,根据《社会保险法全文》第四十三条,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一)丧失享受待
社会保险法: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 《社会保险法》是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
肖某系某公司职工。2005年3月2日,肖某在干活时右腿被砸伤致骨折,2007年3月16日,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鉴定为伤残9级。此后,肖某与公司就工伤补偿事宜协商未果,肖某遂申请仲裁。仲裁委认为,
一、工伤保险费由谁来缴纳工伤保险费是指参加工伤保险的用人单位,依照工伤保险规定的缴费比例缴纳的费用。所以工伤保险费是由劳动者的所在用人单位缴纳。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或雇主按国家规定的费率缴纳,劳动者个人
一、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条件享受待遇的对象和条件享受工伤保险待遇的对象是因工负伤、致残的职工,以及工伤人员本人或因工死亡职工生前供养的直系亲属。1996年实行工伤保险制度改革,凡是实行工伤保险社会统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