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春上高工伤保险待遇提高 2016-10-07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该县对2013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政策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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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文件精神,该县对2013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标准从2013年1月1日起执行。此次政策调整对象为本省行政区域内2012年12月31日前已享受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
长春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长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市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及工亡人员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 长府办发﹝2013﹞27号 各县(市)、区人民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关于2013年调整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的通知 各省辖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管试点县(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和《河南省工伤保险条例》
工伤赔偿标准,又称工伤保险待遇标准。是指工伤职工、工亡职工亲属依法应当享受的赔偿项目和标准。未参加工伤保险期间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的,由该用人单位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项目和标准
徐州市调整2013年工伤保险待遇 近日,徐州市人社局发文,从2013年7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定期待遇,市区和五县及铜山区统一缴费标准,月缴费基数下线为2100元、上线为12820元,缴费比例为0.
工伤职工在什么情形下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答:工伤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停止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丧失享受待遇条件的。比如工伤职工已经完全康复的;工伤职工将定期待遇进行了一次性结算
北京工伤保险待遇核定支付办法 第一条依据《北京市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工伤保险待遇的核定及支付按本办法执行。 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