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工伤保险待遇是怎么样的? 2016-09-28
叔叔是国家公务员,在我们县政府上班,前段时间出差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一个月。请问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不是也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答:公务员的工伤待遇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工伤保险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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叔叔是国家公务员,在我们县政府上班,前段时间出差发生交通事故,住院治疗一个月。请问公务员的工伤待遇是不是也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答:公务员的工伤待遇不能按照工伤保险条例执行。《工伤保险条
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的计发办法和标准户籍不在参保地、因工受伤的一至四级伤残农民工一次性享受工伤保险长期待遇,需由农民工本人提出申请,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与参保地工伤
【导读】: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令第586号)、《江苏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令第29号)的有关规定,现就我市2013年度工伤
7月14日讯:记者昨从人社部门了解到,今年南京的高温费标准仍为每人每月200元,支付时间4个月。另外,高温下工作中暑算工伤,中暑治疗期间用人单位需支付工资及补贴。根据规定,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在35℃
[摘要]配偶、父母、子女:供养2人以上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50%;供养1人时按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0%每年7月份根据上年度市职工月平均工资进行调整。②孤老或孤儿
山东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近日下发紧急通知,对全省高温作业进行全面监察,提出在高温工作中暑、并被诊断为职业病的职工,可依法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职工受到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后,与其存在(或)的用人单位,应采取措施确保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并按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事宜,以保障工伤职工及时享受保险待遇。劳动保障部
应由单位支付的项目(1)工伤职工停工留薪期内的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用人单位按月支付;生活不能自理的,由用人单位派人护理,所需陪护费用由用人单位按协议支付,但最低不能低于我市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