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阳市:异地就医医疗费用报账业务办理指南-医疗保险办事指南 2016-12-18
事项名称 异地就医报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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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名称 异地就医报账
事项名称 意外伤害备案手续办理
事项名称 异地就医备案
事项名称 医疗和生育保险基金征缴
事项名称 异地生育医疗费用报销
1、办理依据: 《关于印发<广东省流动就业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的通知》(粤人社发〔2013〕70号) 2、提供资料: (1)向转出地社保
医疗保险费比例、征收 以职工缴费工资为基数,单位缴纳6.3%,个人缴纳2%;困难企业职工经审核允许不设个人帐户,由用人单位按参保人缴费工资的4.8%缴纳。 按照原省劳动保障厅、省地税局的
一、项目名称:市直离休干部医疗费用审核报销 二、办理依据:市委办《关于市直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管理暂行办法》(宛办〔2003〕33号文件) 三、所需资料: (一)个人垫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