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生育保险不再有户籍限制 2017-07-03
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 具体为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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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主管社会保障的职能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拟明确生育保险各类政策标准。人社部、国务院法制办21日公布了《生育保险办法(征求意见稿)》。该办法明确生育保险将实现各类职工人群的全覆盖。 具体为国
各市、地、州劳动(人事劳动)局,各市、州总工会,省总工会地区办事处,省产业(局)工会: 为了维护企业女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在生育期间的待遇,均衡企业间生育保险费用的负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的工作人员昨天从市医保中心获悉,今年起,符合国家计划生育政策,按规定参加企业职工生育保险的预产女职工(含企业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凡符合医疗保险三目录的产前检查费和住院分娩医疗费无需自己先掏腰包了
咨询:头胎、大龄生育报销内容及比例? 答复:符合规定享受的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医疗费,顺产1500元,剖宫产3500元;产前检查费800元;生育津贴,按女职工所在用人单位上年度月平均缴费工资除以
(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3月30日上海
日前,我们的工作人员从社保部门获悉,市卫计委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市民享受生育保险所需携带资料有所更改。 根据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下发通知决定,参保人员孕检、生育备案时需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统
我们的工作人员昨天从西安市人社局获悉,经西安市社保中心研究,决定从8月1日起,开展2014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以下简称四险)缴费基数统一申报审核工作(以下简称年审)。 年审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