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关于印发《南通市市区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的通知 2017-06-21
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通市市区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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崇川区、港闸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通市市区居民生育保险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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