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召开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 2017-06-12
11月24日上午,我局召开东莞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实施细则新闻发布会,就我市贯彻落实《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覆盖范围、缴费费率、待遇标准、享受条件等内容进行了详细解读,并对媒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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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1日起,东莞将实施生育保险新政。为帮助全市医疗医药机构了解生育保险新政的内容,东莞市社保局与市社保协会于11月25日上午共同举办了“社保大讲堂”暨生育保险政策培训。此次培训内容主要是解读《广
时间:2014年10月1日起 报销:顺产一、二、三级医院调整为三级医院2500元、二级医院2200元、一级医院2000元。助娩产一、二、三级医院分别调整为三级医院2800元、二级医院2400元、一
为提高保障水平、进一步减轻参保人员的医疗费用负担,根据《武汉市职工生育保险办法》有关规定,结合我市生育保险基金运行及职工医疗消费的实际情况,现对生育保险分娩和流(引)产医疗费用定额标准作如下: 1
武汉生育津贴费用领取: 1、生育(计划生育)的现金报销费用由工伤生育保险中心直接划入生育人员社会保障卡金融帐户中,每月1-15日上报的费用,次月拨付,生育人员可凭本人身份证、社保卡于次月月底到武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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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职工诊断妊娠后,由单位到区社保处(东湖分局)办理生育保险就医登记。需提供的材料:身份证复印件、结婚证复印件、《生育证》(计生部门出具)复印件、申请人生育保险缴费记录、表1一式五份。(身份证、结婚
长驻外地或异地安置: 1、长驻外地和易地安置生育人员的申请,需提供的资料:表3两份(单位盖章、所在地医疗机构、医保机构盖章)、身份证复印件、申请人生育保险缴费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