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办法实施细则全文 2017-07-03
各区、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卫生局、财政局、地税局,市直委、办、局(公司、集团),中央、省驻沈单位: 为保障妇女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求,促进妇女就业,根据《沈阳市城镇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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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1年10月1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09号发布根据2004年8月30日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33号《上海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上海市城镇生育保险办法〉的决定》第一次修正根据2009年3月30日上海
日前,我们的工作人员从社保部门获悉,市卫计委取消计划生育服务手册后,市民享受生育保险所需携带资料有所更改。 根据威海市社保服务中心下发通知决定,参保人员孕检、生育备案时需携带《计划生育服务手册》统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女职工生育期间的基本生活和医疗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和《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
1、生育保险参保范围有何规定? 答:我市城镇职工生育保险的参保范围为青岛市行政区域内的城镇所有企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省驻青单位及其职工的生育保险按照本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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盐政发〔2014〕138号 盐城市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开发区、城南新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盐城市职工生育保险实
第一章总 则 第一条 为了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职工在生育期间得到基本的经济补偿和医疗保健,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