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新人社发〔2015〕55号) 2017-07-28
新人社发〔2015〕55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自治区社会保险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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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新劳社字[2009]18号)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各地、州、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现将《新疆维吾尔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厅 新人社发〔2015〕55号 关于印发《自治区社会保险补贴办法》的通知 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
一、《意见》出台的背景就业创业事关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大局。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传统的增长动力已经减弱,新的增长动力还在孕育之中。为了适应发展新形势,国家、省、市都密集出台了加快产业转型升
索 引 号 GKJFZX/2016-0010 主题分类
1、范围:在公共职介机构缴费一年以上的灵活就业人员,男年满50周岁,女年满40周岁。2、标准:个人所缴纳社会保险费的2/3。3、享受期限: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
一、申报对象1.2015年度已享受该项补贴且在规定补贴期限内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2.2016年新认定符合享受补贴政策的各类就业困难人员(包括4050人员、夫妻双方失业、单亲抚养未成年子女、零就业家庭
(一)补贴对象、条件及标准就业困难人员。经认定的本市就业困难人员从事个体经营或灵活就业,申报就业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按本市公布的当期最低缴费基数缴纳社会保险费金额的2/3给予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