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州市: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办理办事指南 2017-07-28
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合作发放,用于查询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还贷、计息等公积金业务,还可用于个人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需到受托银行开通)。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归个人所有,个人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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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房公积金联名卡由市公积金中心和受托银行合作发放,用于查询住房公积金汇缴、提取、还贷、计息等公积金业务,还可用于个人存款、取款、转账等业务(需到受托银行开通)。住房公积金联名卡归个人所有,个人可
办理场所:管理中心业务大厅、广水办事处、随县办事处。 贷款对象: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是向参加住房公积金制度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购买、建造、翻修、大修、装修自住住房的专项住房消费贷款。职工的父
一、贷款对象及条件: (一)贷款对象 职工同时具有以下条件可以在本市申请住房公积金异地贷款: 1、 具有本市户籍,职工因就业地与户籍地(跨州市)不一致,在就业地缴存公积金、回户籍地购
申办对象: 具有本市市区户籍,未参加我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也未享受异地基本医疗保险待遇的城乡居民。 办理材料: 1、参保:本人身份证、户口簿的原件和复印件,1寸免冠近照一张。
生育保险办理指南一、政策依据1、《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94号);3、《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4、《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的意见(徐
居民、个体灵活就业人员生育业务办理指南一、政策依据1、《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省政府令第94号);2、《江苏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修正)》;3、《徐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江苏省职工生育保险
为了进一步规范住房公积金贷款管理,统一操作程序,防范和控制贷款风险,根据国务院《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张掖市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指南。 一、贷款
事项名称医保ic卡办理设定依据娄底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娄底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娄政发〔2009〕23号)申请条件新参保人员已办理参保手续并足额缴纳医保费的次月后办理材料参保人身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