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市:领取失业保险金的条件?-失业保险常见问题 2017-03-28
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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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按照《失业保险条例》规定,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失业人员,可以领取失业保险金: ①按照规定参加失业保险,所在单位和本人已按照规定履行缴费义务满1年的; ②非因本人意愿中断就业的; ③
从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了解到,为确保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提高生活困难群体的生活水平,这个省拟于近期较大幅度调整失业保险金标准。 据介绍,黑龙江省拟于近期较大幅度调整
随着3月1日深圳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该市失业保险金也从原来的1200元/月上调为1280元/月。记者从深圳人社局获悉,从今年起符合条件的本市户籍人员和异地务工人员均可办理失业登
5月1日起珠海企业职工最低工资标准由1150元/月提高至1380元,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也同步提高,由原920元/月调整为1104元/月,增幅20%,这也是珠海失业保险金发放标准
答:在领取失业保险金期间,还可享受以下待遇:1、不超过六个月的求职补贴。2、由失业保险基金为其支付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住院医疗、特定门诊医疗费用报销。3、享受免费介绍就业和免费提供转岗技能培训。4、
“营改增”扩大试点、合肥失业保险(放心保)金提高162元、合肥路边停车价格调整……今起,全国和我省一批新法规、条例开始实施,很多都关系到市民日常生活。
从省人社厅获悉,我省今年将再次较大幅度提高各市失业保险金标准,其中青岛执行最高档次每人每月830元,提高100元,这也将是青岛市自2007年以来第七次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
根据新修订的《广东省失业保险条例》(2013年修订,2014年7月实施)的规定,失业人员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可以申请领取失业保险金: (1)失业前用人单位和本人已缴纳失业保险费累计满一年的,或者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