株洲住房公积金提取的注意事项 2018-03-22
(一)销户提取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 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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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销户提取 1.退休或已满法定退休年龄的; 2.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3.享受城镇最低生活保障的; 4.与所在单位终止劳动关系且失业满两年的; 5
一、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15%比例的需提供以下资料: 1、申请人《个人住房公积金专用折》原件; 2、申请人《居民身份证》原件; 3、经房管部门登记备案的房屋租赁合同原件; 4、税收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申请提取其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三)房租支付超出家庭收入比例规定的; (四)
一、增量住房(新建商品房及保障房,以下简称“一手房”)公积金贷款申请须携带资料: (1)借款人填写《借款人及家庭成员名单、住房坐落情况表》,由受理机构代为办理家庭名下房产状况查询; (2)
答:您可以通过单位经办人查询您的个人登记号,也可以持身份证到任何一个管理部查询。 单位没有给我们缴纳住房公积金,如何投诉?找什么部门投诉? 答:您可以通过向管理中心进行投诉的方式维权。
1、住房公积金贷款对象 凡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一年以上,未负有住房公积金贷款债务,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住房公积金缴存人,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均可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
住房公积金的提取方法 购房 1、一手房提取:(1)购房合同或购房协议的原件及复印件;(2)购房发票的原件及复印件;(3)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4)公积金提取职工本人的银
提示:以下所需材料中须提供复印件的,均须带齐原件,管理处工作人员核对原件后,退还给申请人,复印件全部用a4纸复印。 1、申请人及其配偶的公积金查询单; 2、《青岛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审批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