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聊城市:提高工伤保险待遇标准 2017-06-06
公布: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4月底,聊城市将完成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工伤待遇的调整工作,调整后,聊城市伤残津贴的标准月人均将达到1324元。 调整范围: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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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布:聊城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发出通知,4月底,聊城市将完成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等三项工伤待遇的调整工作,调整后,聊城市伤残津贴的标准月人均将达到1324元。 调整范围:企事业单位、民间非盈利
关于调整市区2009年度工伤保险待遇标准的通知 扬劳社[2009] 112号市社保中心、各县(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375号令)第三十八条
广西壮族自治区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09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劳社发[2009]31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自治区社会保险事业局: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广西壮族自治区
关于做好2009年工伤人员工伤保险待遇调整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晋劳社厅发[2008]144号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和《山西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试行办法》规定及
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日前对2009年度工伤保险待遇进行了调整,调整后的工伤保险标准从2009年7月1日起执行。 此次政策调整主要是针对以下三类人员的工伤保险待遇进行调整:一是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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