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支付?-生育保险查询 2017-01-07
问: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政府第22号令)第六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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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缴纳生育保险费不满一年的职工生育待遇由谁支付? 根据《山东省实施〈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办法》(山东省政府第22号令)第六条规定:不得在女职工怀孕期、产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资、解除劳动合
《社会保险法》及《企业职工生育保险试行办法》对此都没有作出规定。但是有些地方政府作出相应规定。例如,《广东省职工生育保险规定》(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23号)第17条规定:“申办生育保险待遇的期限
蚌埠市生育待遇政策最新规定2016:最高有五个半月津贴 男职工也有“福利”。取消“晚育假”,统称“生育假”,女职工生育一孩、二孩,顺产按5个月计发生育津贴,剖宫产按5个半月计发生育津贴……昨日,
用人单位应在职工生育、流产之日起六个月内到社保局办理职工生育待遇申报,并提供以下材料: 1、待遇享受人的身份证; 2、待遇享受人的结婚证; 3、计划生育服务证;
参保者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分娩的,在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生育医疗费用,自然分娩补助800元、剖宫产补助2000元。分娩同时出现并发症的,在享受一次性补助后仍可享受住院医疗保险待遇,医疗费用顺产超过50
生育待遇标准 女方待遇: 1) 经产道分娩:金卡3500,银卡:2100。 2) 剖宫产:金卡5000,银卡350
生育保险受益面扩大 男职工也可享受生育待遇 从泉州市医保中心获悉,日前,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社厅、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生
莱芜女职工产假可休98天 生育待遇支付限额提高 7月6日,记者从山东省莱芜市人社部门获悉,从7月1日起,莱芜市降低了生育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