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7-06-17
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1]4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社保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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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后工伤保险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津人社局发[2011]47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人力社保部门,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
津人社局发〔2012〕42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卫生局、安全生产监管局,各委、局(集团总公司),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及有关单位: 为促进工伤预防,减少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 《天津市工伤保险若干规定》已于2003年11月24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 戴相龙 二OO三年十二月一日 天津
从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获悉,本市自2004年月1日起在全市实施工伤保险社会统筹,为了助更多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了解相关政策和经办续,市社险中心制订了相关的经办办法。 各类企业如何给职工上工伤保险 -
完全是自己从事保险业务总结出来的详细流程与经验,希望给大家(主要是单位办理)一些参考。以后陆续会总结其他险种的经办流程,多提宝贵意见。 1、 处理事故、了解情况、医院盖章 当事人(年龄、是否参加
一、如何申请工伤认定: 职工发生事故伤害后,职工或者现场人员应当立即向用人单位报告。用人单位应当在24小时内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自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
工伤保险行政部门工伤保险经办部门(社险中心)办公电话地址办公电话地址和平区58117620新兴路38号27821820新兴路天赐园8号河西区28275540澧水道14号23259741徽州道33号南
序号医院名称地址办公电话1天津市人民医院红桥区芥园道275574392天津市第四医院河西区微山路4号281813643天津市天津医院河西区解放南路406号282650154天津市口腔医院和平区大沽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