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州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再提高 2016-10-21
无忧保资讯:按照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自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待遇将于10月底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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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忧保资讯:按照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自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待遇将于10月底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无忧保资讯:按照山东省人社厅、省财政厅下发的通知,自1月1日起,对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进行调整。调整后待遇将于10月底发放到相关人员手中。
无忧保资讯:日前,省人社厅下发《关于2016年调整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标准的通知》,明确自2016年1月1日起,对符合条件的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伤残津贴每人每月分别按195元、185元、175元、165元的标准增加。
无忧保资讯:西安从今年1月1日起调整工伤保险待遇,保障工伤职工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的基本生活。此次调整的对象和范围是:2015年12月31日前(含31日)经过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月享受伤残津贴、生活护理费的工伤职工及按月享受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抚恤金的人员。
无忧保资讯:2016泰州工伤保险定期待遇标准调整,工伤保险待遇有哪些?工伤保险待遇是职工因工发生暂时或永久人身健康或生命损害的一种补救和补偿。近日,从泰州市人社局了解到,从2016年7月1日起,泰州市上调全市工伤职工和工亡职工供养亲属按月领取的伤残津贴、供养亲属抚恤金、生活护理费。
无忧保资讯:从市人社局了解到,近日,我市出台了全市机关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工伤保险政策,决定自2016年1月1日起将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纳入我市工伤保险,省部属驻厦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可参照文件精神参加我市工伤保险。10月1日至10月31日为参保单位的参保登记期,各参保单位应于11月1日前完成工伤保险参保登记,并从今年10月起按月缴纳工伤保险费。今后,机关和参公事业单位职工遭受工伤后,能够享受与企业等参保职工同等的工伤保险待遇。
无忧保资讯:市人社局上周宣布,今年7月1日以后生育的符合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的妇女,其生育医疗费补贴将从原先的3000元调整至3600元,妊娠4个月以上(含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600元计发,妊娠不满4个月自然流产的,生育医疗费补贴按400元计发。
无忧保早报:来自安徽农村的小李和男朋友在京务工,不久前她发现自己怀孕了,虽然单位给小李缴纳了生育保险,但她和男朋友还未登记结婚。像这种情况,她能否享受法定产假和生育保险待遇?